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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旧家电回收新体系

废旧家电回收新体系

疫情下,沉默了3个月的家电回收行业迎来了利好——最近,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工信部等7个部门共同发行了《关于完善废电回收处理系统推进家电更新消费的实施方案》,提出了3年左右的时间,基本建立了规范有序的废电回收处理系统的大型家电生产、销售、回收企业和电气商务平台

我国正处于家电废弃的高峰期,废弃家电是错误的地方资源,但废弃家电从最基层的个人收购者到大中间商,到各分解企业,中间环节过多,这些家电流入没有资格的企业和小研讨会分解,也会造成二次污染。目前,废家电的回收状况不令人满意。回收的个人小贩只以废铁价格回收,冰箱十几元或二十几元,家电商家访回收、折扣、搬运、保管等过程麻烦,有选择价格直接下降的倾向。消费者不愿意花几十元处理,只要继续使用,就会带来事故的危险,抑制家电的消费。

为了刺激经济,进一步扩大内需,中国开始了家电下乡更换活动。但是,由于这种行政应急措施不可持续,市场后劲不足,随着更换政策的结束,正规的废家电拆卸企业面临着二手市场和小型拆卸研讨会的竞争,面临着无米锅、竞争无序、资源浪费的困境。因此,不仅继续开展复盖城乡的家电交换等更新消费活动,还建立了相对完善有序、激励有效、健康持续的回收机制,是实现循环回收、绿色环境保护、扩大回收业、刺激消费的关键。

此次七部门完善废家电回收处理体系,建议以互联网技术为纽带,通过在线融合发展提高回收处理体系垄断率,通过社区、中转站、生产销售企业和处理企业的有机组合,促进环境保护和刺激消费,民生其中,各方利好平衡是关键,因此,实施方案首次明确了资金支持回收的一环。但是,资金如何分配,需要多方认可的规则,如何将责任和义务结合起来,补助金和责任结合起来,需求和供给结合起来,日本的经验。

日本从2001年4月1日开始实施《家电再利用法》,这是世界上最早的家电再利用法,日本的再利用法明确规定,制造商必须对废家电再商品化率达到50%以上,消费者每次丢弃家电,必须支付2000到4000日元以上。如果消费者不按照法规返还废弃的家电,擅自进行废弃、埋入等处理,一旦被发现,就会被罚款很多。除法律条文外,日本还设立了家电再生利用券管理中心,负责家电再生利用费用的运营管理,明确了零售商、制造商、地方政府各自的责任。

值得注意的是,完善废旧家电回收处理系统,结合消费者的消费观念。老人们买家电喜欢耐用性,青年人把功能性放在第一位。因此,家电的生产标准要多样化,既要有满足老人使用十几年的家电,也要有满足青年人需求的多种功能,只使用几年的家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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