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旧电子产品的回收利用
“电子垃圾”没有错,减少消耗也许是减少“电子垃圾”的方法之一,但从长远看,发展循环经济才是根本。
目前,借鉴发达国家的生产者责任制度,我国已出台相关政策,推动废旧电器电子产品的回收利用。
国家科技部于2012年4月13日牵头六部委与中国科学院共同制定了《关于废物资源化科技项目“十二五”专项规划》,以指导和推动全国废旧电子电器产品等各类废物资源化的科技创新。五月二日,时任国务院副总理李克强视察比利时优美科集团电子垃圾处理厂时指出:中国加大电子垃圾处理力度,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改善人民生活。
同年7月9日,国务院发布了《国家“十二五”战略新兴产业发展规划》,明确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的回收再利用”作为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关键技术。
《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节能环保产业的意见》于2013年8月11日明确指出:“重点发展报废汽车及废旧电器破碎分选等技术。改进装备水平:稀贵金属精细分离提纯、塑料改性及混合废塑料高效分选、废电池全组分回收利用。
关于补贴,自2012年7月1日起,我国正式启动了废弃电子产品处理基金,这意味着,继家电“以旧换新”中央财政补贴后,国家开始了对废弃电子产品处理企业的资助。
该政策规定,电器电子产品生产者(包括自有品牌生产企业和代工生产企业)、进口电器电子产品收货人或其代理人应履行缴纳基金的义务。
资金使用范围包括废旧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费用补贴等,如按实际回收处理废旧电器电子产品数量对处理企业进行定额补贴。该基金的补助标准是:电视机85/台、冰箱80/台、洗衣机35/台、房间空调35/台、微机85/台。
根据国家发改委印发的《“十二五”资源综合利用指导意见》和《大宗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实施方案》,资源综合利用已经成为煤炭、电力、钢铁、建材等资源型行业调整结构、改善环境、创造就业机会的重要途径。
该指导意见提出,到2015年大宗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50%,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72%,主要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率提高到70%,再生铜、铝、铅占当年总产量的比例分别达到40%、3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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