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嫔妃饰品的回收与“再利用”
清朝嫔妃饰品的回收与「再利用」罗友枝女性在《清代宫廷社会史》一文中强调,皇上对嫔妃的资产有着确立且彻底的处置权。嫔妃的妆奁等物是由内务府提前准备,都不属于本人,只是皇家资产的一部分。因而,这种物件在妃子过世或者被退级以后一般必须偿还仓库,必须的情况下再拿出来应用。嫔妃常用的东西除开偿还仓库以便未来应用,一部分物件也在皇宫中别的女士中间循环系统应用。
清 银镀金嵌晶石蝠寿纹簪(一对)故宫博物馆藏附黄条:“……乾隆皇帝六十三年二月初三收“”
李寅老先生《清宫帝后妃遗物的处理和焚化改制》中也对妃子的遗物的动向作出了小结,在其中涉及到饰品的解决,包含:
一、交还仓库。如嘉庆皇帝二十四年(一八一九年)十月二十九日淳嫔人死之后交还金镶珊瑚丛颈圈、金累丝凤等饰品。
二、将饰品上的珠宝取下再次生产加工,并熔融黄金白银。如乾隆皇帝二十九年(一七六四年)十一月二十六日,熔融忻贵妃的的遗物金累丝向日葵面簪、金茶花簪等饰品,对其开展再次生产加工,拆下来了旧的晶石真珠。
三、对取回的饰品开展再次的赐予或是用以后宮别的嫔妃挑拣更换。比如乾隆的容妃人死之后,乾隆皇帝五十三年(一七八八年)四月二十日大学士和珅传旨:「容妃遗下衣服裤子、饰品等物,具着分送内廷校线,并赏小公主、大福晋及丹阐、本宫头领宦官、女人等。」接到容妃的遗物的人包含愉妃、颖妃、惇妃、婉嫔、林贵人相助、禄贵人相助、明贵人相助、卾常伴、白常伴及其和敬固伦公主等。
清 银镀金嵌晶石蝠寿纹簪故宫博物馆藏附黄条:“览银镀金福禄面簪一块,嵌蚌珠一颗,假珠三颗,夹层玻璃二块,共重七钱,嘉庆皇帝六年十月十五日收,敬事房呈。”(上图)
依据那件盆栽面簪栓系黄条所纪录的取回時间,睦嫔在被降至贵人相助以后的两月内,又被再度降为同意,并上缴了做为珍贵资产的饰品。这也从另一个侧边表明,清朝皇宫当中,除开妃子去世会对饰品开展回收之外,伴随着饰品拥有人影响力的减少,精致的珍贵饰品也会被随着取回。除开要交还相匹配级别真实身份的礼仪知识服装(如朝冠、朝服),钿子上所添用的面簪也会被取回。依据《故宫物品点查报告》的纪录,那件银镀金盆栽面簪旧存于永寿宫内,光绪二十三年(一八九七年)七月主管内务府最合适的纪录:「查永寿宫前后左右大库,系属尊藏专用物品场所……」由此可见永寿宫在光绪阶段已变成药流后清宫存储的仓库。有别于被消毁或不断运用的别的饰品,那件旧藏于永寿宫中的面簪,在睦同意以后,就再未被别人应用了。
清银镀金点翠嵌晶石蝠寿纹簪(一对)故宫博物馆藏附黄条:“银镀金福禄面簪二块,厢嵌不全,嵌假珠石,共重一□,同治元年三月十七日收,敬事房呈。”(上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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